大革命时期的湖南农民运动是全国农民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1926年秋至1927年初,随着北伐战争的推进和工农运动的高涨,湖南地区的农民运动迅速发展。在此背景下,湖南农民第一次全省代表大会于1927年1月在长沙召开,会议旨在总结前期农民运动的经验教训,并制定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大会通过的宣言明确指出了当时湖南农村的社会状况和农民面临的困境。宣言指出,湖南农村长期受到地主阶级的压迫和剥削,广大农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宣言强调农民是中国革命的基本力量,必须团结起来争取自身的解放。同时,宣言号召湖南农民紧密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斗争。
决议案中对土地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明确提出要废除一切不合理的租佃制度,实行减租减息政策。同时,决议案主张逐步实现土地国有化,将土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耕种。这一决议案得到了广大农民的热烈响应和支持,为后来的土地改革奠定了基础。
为了更好地推动农民运动的发展,决议案提出了加强农民协会组织建设的具体措施。包括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民协会,选拔有威望、有能力的农民担任各级领导职务,加强对农民骨干的培训和教育。此外,决议案还强调了农民协会要与工人组织、学生团体等其他革命力量密切合作,共同推进革命事业。
鉴于当时湖南地区军阀混战、社会动荡的局面,决议案提出了建立农民自卫队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决议案要求各地农民协会动员群众,组建农民自卫队,以保护农民利益,打击地方恶势力。同时,决议案还强调农民自卫队要与国民革命军保持联系,接受其指导,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湖南农民第一次全省代表大会的宣言及决议案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它们不仅反映了当时湖南农民的真实诉求,也为全国范围内的农民运动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宣言及决议案的实施极大地激发了湖南农民的革命热情,推动了当地社会变革的步伐。同时,这些文件也为后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土地革命积累了实践经验,成为中国革命史上的重要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