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4月至6月,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延安召开。大会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制定正确的政治路线和政策,选举产生新的中央委员会,并通过新的党章。这次大会是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即将胜利的关键时刻召开的重要会议,标志着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成熟。
新党章由总纲和条文两部分组成。总纲部分阐述了党的性质、纲领、宗旨和任务,以及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政策。条文部分则详细规定了党员的条件、党的组织原则、党的纪律等内容。
新党章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最高纲领是实现共产主义,当前的任务是在中国实现新民主主义,建立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这一纲领体现了党的远大理想和现实目标的统一。
新党章强调,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这是第一次在党章中明确规定党的指导思想,奠定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共产党内的指导地位。同时,党章还特别提到毛泽东思想,指出它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
根据新党章的规定,凡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都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新党章确立了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即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党的组织分为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三个层次。中央委员会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职权。
新党章对党的纪律作出了严格规定,要求党员必须遵守党的纪律,服从组织决定。党章还设立了监察委员会,负责检查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的行为是否符合党章规定,确保党的纪律得到严格执行。
1946年通过的新党章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文件。它不仅总结了党在长期斗争中的经验和教训,也为党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新党章的颁布,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理论和实践上的进一步成熟,为夺取全国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和组织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