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三十七年廖翰珄卖屋地契约概述

背景与历史环境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正值中国历史上的动荡时期。这一时期,国共内战进入关键阶段,社会经济结构受到严重影响,土地和房屋交易成为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部分。在这样的背景下,廖翰珄的卖屋地契约反映了当时民间经济活动的缩影。这份契约不仅记录了具体的交易细节,还蕴含了丰富的社会经济信息。

契约的基本构成

该契约由卖方(廖翰珄)与买方共同签署,其主要内容包括交易双方的身份信息、交易标的物的具体描述、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交付时间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条款。契约中通常会详细列出土地或房屋的位置、面积、四至范围等信息,以便明确交易的边界和权属。此外,契约还会注明交易的合法性,例如卖方是否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是否存在抵押或其他限制性条件。

交易细节分析

从交易细节来看,廖翰珄的卖屋地契约显示了当时的市场价值体系。契约中明确记载了交易金额,通常以银元为单位,反映了当时货币流通的情况。同时,契约中可能还包括一些附加条件,如房屋的维修责任、土地的使用限制等,这些都体现了交易双方的协商结果。此外,契约中可能会提到中介人或见证人的角色,这在当时的交易中较为常见,以确保交易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法律与社会意义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份契约是买卖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正式体现,具有法律约束力。它不仅是交易行为的证明,也是解决未来争议的重要依据。从社会角度看,此类契约的存在表明了当时社会对私有财产保护的重视程度,同时也反映了民间交易活动的活跃度。在动荡的社会环境中,土地和房屋交易往往被视为一种资产保值的方式,因此这类契约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意义。

契约的文化价值

从文化角度来看,这份契约不仅是历史文献的一部分,更是研究民国时期社会经济文化的宝贵资料。通过契约中的文字表述,可以窥见当时人们的语言习惯、书写风格以及交易习俗。此外,契约中所涉及的地名、人名等信息也为地方史研究提供了线索,有助于还原当时的社会风貌。

结论

综上所述,民国三十七年廖翰珄的卖屋地契约是一份具有多重价值的历史文件。它不仅记录了一次具体的经济交易,还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和法律制度。通过对这份契约的研究,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民国时期的民间经济活动和社会文化背景。这份契约作为历史的见证,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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