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中国正处于抗日战争的关键时期。由于战争的爆发,国家财政面临巨大压力,各地政府开始采取多种措施增加收入,其中临时地税就是一项重要的财政手段。这一时期的税收政策不仅反映了当时政府的财政需求,也体现了战时经济管理的特点。
该收据是广东省财政厅向业户李定荛征收临时地税的凭证。从收据上可以看到,其主要内容包括:收据编号、业户姓名、应缴税额、缴税日期、经办人签字以及财政厅印章等信息。这些详细的信息确保了税收过程的透明性和合法性,同时也为后续的审计和核查提供了依据。
临时地税的征收是基于当时的土地使用情况和经济状况制定的。广东省作为沿海省份,土地资源丰富且经济活动活跃,因此成为实施此类税收政策的重点区域之一。通过征收临时地税,政府旨在缓解军费开支的压力,并支持抗战前线的物资供应。
临时地税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但也给部分农户带来了经济负担。然而,在民族存亡的关键时刻,大多数民众还是能够理解并支持政府的这一举措。收据的存在也证明了当时税收制度的规范性,体现了政府对税收管理的重视。
这份收据不仅是民国时期税收政策的一个具体实例,也是研究当时社会经济状况的重要资料。通过对类似收据的研究,学者们可以更深入地了解民国时期的地方财政运作机制、税收政策的实施效果以及普通民众的生活状态。此外,这类文物还具有一定的收藏价值,能够帮助现代人更好地认识和传承历史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