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中国正处于抗日战争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国共两党合作共同抗击日本侵略者,同时各地政府也在努力维持地方治理和财政运转。瑞金县作为中央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期间承担了重要的抗战任务,而田赋征收是维持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之一。
陈啟桂是民国时期瑞金县的一名基层官员,负责当地的田赋征收工作。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像陈啟桂这样的地方官员承担着繁重的任务,既要确保田赋的足额征收,又要维护地方稳定,为抗战提供必要的支持。
这份收据详细记录了民国二十八年瑞金县田赋征收的具体情况,包括征收时间、征收对象、征收金额等关键信息。收据上通常会标注“中华民国二十八年”以及具体的月份和日期,明确指出征收的时间节点。
田赋征收的标准主要依据土地面积和土地质量来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耕地可能适用不同的税率。此外,当时的田赋征收还可能受到政策调整的影响,例如为了支持抗战,可能会适当减免部分地区的田赋负担。
收据一般采用纸质形式,由官方统一印制。收据上会有固定的格式,包括标题、编号、征收单位、征收人姓名、被征收人姓名、土地面积、税率、应缴金额、实缴金额、经手人签字等信息。这些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田赋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从经济角度看,这份收据反映了民国时期田赋征收制度的实际运行情况。它不仅体现了当时政府对农业税的重视程度,也展示了地方政府在抗战时期如何通过田赋征收来保障财政收入,从而支持国家的抗战事业。
在社会层面,这份收据也反映了当时农村社会的结构和农民的生活状况。通过田赋征收,我们可以了解到当时农民的经济负担、土地所有权分布以及地方官僚体系的运作方式。这些信息对于研究民国时期的农村社会具有重要价值。
从政治角度来看,这份收据体现了国民党政府在抗战时期的施政特点。尽管面临内外交困的局面,国民党政府仍努力维持地方治理和税收秩序,这表明其在抗战时期的执政能力和决心。
综上所述,民国二十八年瑞金县陈啟桂的田赋收据不仅是当时田赋征收制度的一个缩影,更是研究民国时期社会、经济和政治状况的重要史料。通过对这份收据的深入分析,我们可以更全面地理解那个特殊历史时期的复杂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