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房产所有证存根是由1961年的焦作市人民委员会颁发的,属于修武公社靳村大队李守信的个人财产证明文件。焦作市位于中国河南省,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城市,其在20世纪中期正处于社会主义建设初期阶段。当时,土地改革和集体化运动已经基本完成,农村地区的土地所有权发生了重大变化。然而,在这一背景下,个人仍然可以通过合法程序获得特定类型的私人财产所有权,例如房屋。
此房产所有证存根上标注了唯一的编号,用以区分不同的产权登记记录。同时,详细列出了持有人李守信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家庭住址以及身份证件号码(或类似标识)。这些信息是确认产权归属的重要依据,确保了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根据存根中的记载,李守信所拥有的房产位于修武公社靳村大队的一个具体地址。该房屋占地面积约为XX平方米,并附带了一定面积的院落空间。这种详细的地理信息不仅有助于明确房屋的位置,也为日后可能涉及的土地纠纷提供了参考依据。
房屋的建筑结构被描述为砖木混合式,具有典型的农村住宅特点。内部包含X间正房和Y间厢房,总计Z间居住单元。此外,还提到了附属设施如厨房、厕所等。从使用功能上看,这是一处供家庭日常居住的生活用房,而非商业用途或其他特殊性质的建筑物。
作为一份官方颁发的产权证明文件,这份房产所有证存根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它不仅是李守信拥有该处房产的合法凭证,也是当时国家政策执行情况的一个缩影。在那个特定的历史时期,此类证书的发放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确保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经济状况。
从更广泛的角度来看,这份房产所有证存根反映了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前的社会变迁过程。它不仅记录了一个普通农民的家庭生活状态,也体现了政府对于个体财产权利保护的态度。尽管当时的社会环境复杂多变,但通过这样的文件可以看出,国家依然重视维护公民的基本权益。
综上所述,1961年焦作市人民委员会留存的修武公社靳村大队李守信的房产所有证存根是一件珍贵的历史文物。它不仅承载着个人的记忆,更是研究当时社会经济制度及政策实施效果的重要资料。通过对这样一件物品的研究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那个时代的风貌,并从中汲取经验教训,指导未来的发展方向。